為及時、快速、高效落實好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穩經濟若干臨時性措施》,切實做好穩崗就業各項幫扶工作,確保盡快落實落地落細,現就廣大人民群眾關切的穩崗就業幫扶政策兌現流程及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相關政策及兌現流程
(一)穩崗返還、一次性留工培訓補貼、一次性擴崗補助。
1.享受條件:
(1)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2)在我區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含12個月)以上的企業,上年度不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不超過參保職工總數的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3)對我區受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住宿餐飲、批發零售、文體旅游、公路鐵路運輸、民用航空等5個行業的參保企業;在我區出現1個(含)以上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地市、縣區,對因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所有參保企業可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訓補貼;(4)根據相關文件要求,招用2020年7月份后至2022年度,教育部門移交的實名制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數據信息中的人員(取得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及我區16-24 歲的失業登記人員,并簽訂勞動合同,為其繳納失業保險費1個月以上的企業(同一畢業生和失業登記人員在不同企業只享受一次;同時已享受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的企業不再重復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可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
2.補助標準:
(1)穩崗返還依據所有參保企業上年度企業及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90%返還穩崗資金;(2)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依據每名參保職工500元的標準向符合發放條件的參保企業發放;(3)參保企業每招用1人按不超過 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
3.兌現方式:
以上政策兌現以“免申即享”和“企業自主申報”方式兌現。
4.兌現流程:
(1)免申即享:經就業大數據系統查詢比對,篩選符合申報穩崗返還、一次性留工補助、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的企業,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知企業盡快登錄“西藏公共就業服務網上大廳”(網址:218.206. 180.132)完善并確認相關信息。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并公示無異議后,及時將穩崗返還、一次性留工補助、一次性擴崗補助資金發至企業銀行賬戶。
(2)企業自主申報:企業登錄“西藏公共就業服務網上大廳”(網址:?218.206.180.132)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一次性留工補助、一次性擴崗補助界面自主申報,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并公示無異議后,及時將穩崗返還、一次性留工補助、一次性擴崗補助資金發至企業銀行賬戶。
5.兌現時限:7個工作日完成資料審核,次月發放。
6.截止時間:2022年12月31日。
7.兌現機構:參保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8.經辦機構咨詢電話:
1.區 直
西藏自治區就業服務中心
17708998553 15208086528
2.成辦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028-85596530
3.格辦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13897061085
4.拉 薩 市
拉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13658982175
5.日喀則市
日喀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就業服務局
18289047784
6.山 南 市
山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就業服務局
14728935572
7.林 芝 市
林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18143856261
8.昌 都 市
昌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13889056547
9.那 曲 市
那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科
18143262323
10.阿里地區
阿里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18008970661
(二)創業啟動資金
1.受理條件:
一是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二是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創業;三是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畢業年度為第一年,以此類推);四是2017年1月1日后取得營業執照。
2.申報材料:
個人創辦的企業:填寫《西藏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創業啟動資金及相關補貼申請表》(下載網址:ldjy.xizang.gov.cn);本人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地市、縣(區)人社局均可辦理,該證書全國通用);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合伙創辦的企業:填寫《西藏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創業啟動資金及相關補貼申請表》;合伙人中所有高校畢業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合伙人中所有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合伙人中所有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在工商機關已經備案的公司章程。
3.兌現方式:
線上自主申報審核的方式進行兌現,申領市場主體在線上完善資料及銀行賬號等信息后提交。
4.兌現流程:
(1)線上辦理流程:
登錄西藏就業服務網上大廳→注冊個人或公司賬號→上傳申領所需提交材料→由各級人社部門的經辦人員在西藏自治區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系統線上審核通過→兌現到企業或個人銀行賬戶。
(2)服務窗口辦理流程:
攜帶申領所需文字材料(必須帶電子版)到地市、縣(區)人社部門設立的服務窗口辦理。
5.兌現時限:7個工作日完成資料審核,次月發放。
6.兌現機構:各地市、縣(區)人社部門。
7.兌現經辦機構咨詢電話:
拉薩市
0891-6325161
拉薩市城關區奪底北路17號
日喀則市
0892-8835301
日喀則市人社局就業局(桑珠孜區黑龍江路22號)
山南市
0893-7825053
山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山南市三湘大道16號)
昌都市
0895-4840116
昌都市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林芝市
0894-5888116
林芝市巴宜區八一鎮青年路3號
阿里地區
0897-2824171
阿里地區人社局就業中心(獅泉河鎮陜西路16號)
那曲市
0896-3840477
那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科(那曲市色尼區那曲鎮拉薩南路2號)
(三)創業經營場地租金及水電費補貼
1.受理條件:
一是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二是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自主創業;三是初次享受補貼應為畢業5年以內;四是在非政府投資建設的經營場所內創業,且實際發生房租和水電費的。
2.申報材料:
一是填寫《西藏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創業啟動資金及相關補貼申請表》(下載網址:ldjy.xizang.gov.cn);二是企業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三是企業法人或負責人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四是企業法人或負責人《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五是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六是上年度房屋租賃合同、收據、水電費繳費票據等原始憑據。
3.兌現方式:
采取線上自主申報審核的方式進行兌現,申領市場主體在線上完善資料及銀行賬號等信息后提交。
4.兌現流程:
(1)線上辦理流程:
登錄西藏就業服務網上大廳→注冊個人或公司賬號→上傳申領所需提交材料→由各級人社部門的經辦人員在西藏自治區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系統線上審核通過→兌現到企業或個人銀行賬戶。
(2)服務窗口辦理流程:
攜帶申領所需文字材料(必須帶電子版)到地市、縣(區)人社部門設立的服務窗口辦理。
5.辦理時限:7個工作日完成資料審核,次月發放。
6.兌現機構:地市、縣(區)人社部門。
7.兌現經辦機構咨詢電話:
拉薩市
0891-6325161
拉薩市城關區奪底北路17號
日喀則市
0892-8835301
日喀則市人社局就業局(桑珠孜區黑龍江路22號)
山南市
0893-7825053
山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山南市三湘大道16號)
昌都市
0895-4840116
昌都市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林芝市
0894-5888116
林芝市巴宜區八一鎮青年路3號
阿里地區
0897-2824171
阿里地區人社局就業中心(獅泉河鎮陜西路16號)
那曲市
0896-3840477
那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科(那曲市色尼區那曲鎮拉薩南路2號)
(四)農牧民轉移就業基地吸納就業獎勵資金、企業就業吸納獎勵資金
1.受理條件:
農牧民轉移就業基地吸納就業獎勵資金符合以下條件。一是國有企業性質的基地當年新增吸納我區戶籍農牧民就業人數200人及以上,且累計就業達6個月及以上的;二是非公企業性質的基地當年新增吸納我區戶籍農牧民就業人數50人及以上,且累計就業達到6個月及以上的;三是國有企業性質的基地當年新增吸納我區戶籍農牧民就業人數300人及以上,且累計就業達6個月及以上的;四是非公企業性質的基地當年新增吸納我區戶籍農牧民就業人數100人及以上,且累計就業達到6個月及以上的。企業就業吸納獎勵資金符合區內外企業吸納我區農牧民或脫貧人口就業,且年度就業時間累計達到6個月及以上的。
2.申報材料:
農牧民轉移就業基地吸納就業獎勵資金需提交以下材料。一是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二是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三是當年新增吸納我區戶籍農牧民花名冊;四是當年新增吸納我區戶籍農牧民勞動合同復印件;五是農牧民工資6個月銀行流水賬單;六是吸納人員身份證復印件;七是農牧民轉移就業基地吸納就業獎勵申領表。企業就業吸納獎勵資金提交以下材料。一是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二是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三是吸納我區戶籍農牧民或脫貧人口花名冊;四是勞動合同復印件;五是農牧民工資6個月銀行流水賬單或6個月社保繳費憑證;六是吸納人員身份證復印件;七是脫貧人口證明;八是企業吸納就業獎勵申領表。
3.兌現方式:
采取線上自主申報審核的方式進行兌現,申領市場主體在線上完善資料及銀行賬號等信息后提交。
4.兌現流程:
(1)線上辦理流程:
登錄西藏自治區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系統→注冊公司賬號→上傳申領所需提交材料→線上審核通過→兌現到企業或個人銀行賬戶。
(2)服務窗口辦理流程:
攜帶申領所需文字材料到自治區、地市、縣(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設立的服務窗口辦理。
5.兌現時限:7個工作日完成資料審核,次月發放。
6.兌現機構:自治區、各地市、縣(區)人社部門。
7.兌現經辦機構咨詢電話:
區直
0891-6655682
0891-6123105
拉薩市城關區八一路云水謠巷內(西藏人力資源市場)
拉薩市
0891-6325161
拉薩市城關區奪底北路17號
日喀則市
0892-8835301
日喀則市人社局就業局(桑珠孜區黑龍江路22號)
山南市
0893-7825053
山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山南市三湘大道16號)
昌都市
0895-4840116
昌都市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林芝市
0894-5888116
林芝市巴宜區八一鎮青年路3號
阿里地區
0897-2824171
阿里地區人社局就業中心(獅泉河鎮陜西路16號)
那曲市
0896-3840477
那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科(那曲市色尼區那曲鎮拉薩南路2號)
(五)職業介紹補貼資金、農牧區勞動者轉移就業路費補貼
1.發放條件:
職業介紹補貼資金是對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介紹脫貧人口到區內外中小企業就業,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同時繳納社會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機構發放;農牧區勞動者轉移就業路費補貼對農牧民工或脫貧人口跨省、跨地市、跨縣(區)有組織勞務輸出,且年度就業時間累計達到6個月及以上的農牧民工及脫貧人口發放。
2.申報材料:
職業介紹補貼需提交材料。一是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二是法人身份證;三是勞動合同復印件;四是脫貧人口證明;五是吸納脫貧人口花名冊;六是補貼申領表;七是脫貧人口身份證復印件;八是社保繳費憑證;九是脫貧人口職業介紹花名冊(匯總表);十是中小企業佐證材料。農牧區勞動者轉移就業路費補貼需提交材料。一是農牧民或脫貧人口身份證復印件;二是勞動合同復印件;三是年度內6個月銀行流水或6個月社保繳費憑證;四是補貼申領表;五是脫貧人口證明。
3.兌現方式:
以上兩項補貼由單位或個人自主申報的方式兌現。
4.兌現流程:
符合申報職介補貼和路費補貼申報條件的,按規定攜帶相關資料到所在地人社部門,經各地市人社部門審核材料,并進行公示無異議后,進行資金撥付。
5.兌現時限:7個工作日完成資料審核,次月發放。
6.兌現機構:
職業介紹補貼兌現機構為企業注冊地自治區、地市、縣人社部門負責兌現;農牧區勞動者轉移就業路費補貼申領為農牧民工或脫貧人口戶籍所在地縣(區)人社部門申請辦理。跨省、地市、縣(區)的脫貧人口路費補貼,由戶籍所在地縣(區)人社部門兌現,在此標準上增加50%的資金由鄉村振興部門兌現。
7.兌現經辦機構咨詢電話:
拉薩市
0891-6325161
拉薩市城關區奪底北路17號
日喀則市
0892-8835301
日喀則市人社局就業局(桑珠孜區黑龍江路22號)
山南市
0893-7825053
山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山南市三湘大道16號)
昌都市
0895-4840116
昌都市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林芝市
0894-5888116
林芝市巴宜區八一鎮青年路3號
阿里地區
0897-2824171
阿里地區人社局就業中心(獅泉河鎮陜西路16號)
那曲市
0896-3840477
那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科(那曲市色尼區那曲鎮拉薩南路2號)
二、開展政策兌現督導
自治區就業服務中心將對全區就業服務機構落實穩崗就業幫扶政策情況實行周調度通報制度,由人社廳及時通報各地市工作推進情況,并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一)享受穩崗返還、一次性留工培訓補貼、一次性擴崗補助監督舉報電話: 0891-6323689
(二)創業補助資金、創業經營場地租金及水電費補貼、農牧民轉移就業基地吸納就業獎勵資金、企業就業吸納獎勵資金、職業介紹補貼資金、農牧區勞動者轉移就業路費補貼監督舉報電話: 0891-6123105
(三)各級經辦機構應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監督,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各項幫扶措施申報、領取過程中,如遇辦理不暢等問題,請致電人社廳就業促進處:
電話:0891-6507695。
西藏自治區就業服務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