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收組成員現場實地檢查了項目實施情況和環保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關于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報告、驗收報告表編制單位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匯報,審閱并核實了有關資料,經認真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咸豐縣海瑞農牧科技有限公司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建設項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咸豐縣清坪鎮龍潭司村4組。項目占地面積約21.92畝,主要建設豬舍、辦公生活區、倉庫及CSTR沼氣工程等。項目建設規模:常年生豬存欄量3500頭(包含母豬、公豬、哺乳仔豬及保育仔豬等),年出欄生豬1萬頭。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7年12月,咸豐縣海瑞農牧科技有限公司在咸豐縣清坪鎮龍潭司村4組投資800萬元建設清坪有機黑豬養殖項目,建設規模:年出欄2000頭生豬。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要求,建設單位填報“咸豐縣海瑞農牧科技有限公司清坪有機黑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并取得備案回執,備案號:201842282600000198。
為了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推動養殖專業化進程,2021年5月,咸豐縣海瑞農牧科技有限公司(建設單位)在原有項目基礎上投資6000萬元建設年出欄1萬頭牲豬建設項目。
2021年6月,建設單位委托武漢易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咸豐縣海瑞農牧科技有限公司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21年7月1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以《關于咸豐縣海瑞農牧科技有限公司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恩州環審[2021]20號)對該項目下達了批復,同意該項目建設。
2021年9月,咸豐縣海瑞農牧科技有限公司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建設項目建設完成并投入試運行,目前各項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具備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
根據建設單位描述,咸豐縣海瑞農牧科技有限公司滲濾液處理工程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三)投資情況
咸豐縣咸豐縣海瑞農牧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實際投資為6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30萬元,占比3.83%。
(四)驗收范圍
驗收范圍:咸豐縣海瑞農牧科技有限公司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建設項目。
二、工程變動情況
對比項目環評及批復,本項目實際建設內容有變動,但未涉及項目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且環境影響減少,均不屬于重大變動。
(一)病死豬只等處置方式
(1)環評及批復內容:病死豬、母豬胚胎和閹割下來的小豬卵巢和睪丸交清坪鎮農業廢棄物無害化處理收集點處置。
(2)實際建設:經咸豐縣清坪鎮畜牧服務中心同意,建設單位自建規范化的無害化處理設施,對病死豬、母豬胚胎和閹割下來的小豬卵巢和睪丸等進行無害處處理。
(3)變動分析: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在管理部門認可的情況下合理處置,不屬于重大變動。
(二)防疫醫療廢物等處置方式
(1)環評及批復內容:生豬飼養過程產生的防疫醫療廢物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送具有相應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2)實際建設:經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要求,生豬飼養過程產生的防疫醫療廢物暫存于危廢暫存間,由咸豐縣清坪鎮畜牧服務中心回收,再統一委托咸豐縣農業農村局指定的危廢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3)變動分析:項目產生的醫療廢物,由企業直接委托資質單位處置,變更為在咸豐縣農業農村局統一要求下安全處置,不外排,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豬糞和沼渣等處置方式
(1)環評及批復內容:豬糞和沼渣為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作為有機肥生產原料交建設單位另建有機肥制造廠制有機肥。
(2)實際建設:項目采用干清糞工藝,分離后的固態豬糞及沼液渣出售給農戶和種植基地作為肥料使用,建設單位未建設有機肥制造廠。
(3)變動分析:豬糞和沼渣均作為肥料安全處置,未隨意處置外排,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廠區設置雨水收集槽并鋪設雨水收集管網和污水收集管網,主要廢水為養殖廢水和生活污水。
(1)養殖廢水:豬尿、豬糞帶入廢水、豬舍沖洗廢水送CSTR沼氣發酵池進行厭氧發酵處理,厭氧發酵產生的沼液暫存于沼液儲存池,施肥季節全部用于農田施肥。部分沼液經污水處理設施凈化后回用于生產(豬舍沖洗廢水、綠化用水等)。
(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送CSTR沼氣發酵池進行厭氧發酵處理。
(二)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污染物主要為豬舍、沼氣池散發的惡臭,飼料車間加工粉塵、沼氣池發酵產生的沼氣和車輛進出養殖場排放的少量尾氣。
(1)惡臭
惡臭主要來自豬尿、豬糞便和沼氣站清污時散發的臭味。主要臭味物質為NH3和H2S。通過及時清理豬舍糞便,采用復合微生物吸附除臭劑除臭、強化豬舍消毒措施、科學設計日糧、提高飼料利用率、加強豬舍通風、污水前處理收集池加蓋和加強廠區綠化等措施降低惡臭污染物濃度。
(2)飼料車間加工粉塵
飼料加工粉塵主要來源于飼料粉碎工序,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飼料加工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在封閉車間內無組織排放,年運行時間約365小時,污染影響較小。
(3)沼氣
項目產生的沼氣主要作為清潔能源作為養殖場職工生活和取暖燃料。沼氣凈化采用脫硫劑干法脫硫工藝,經脫硫后的沼氣主要成分為甲烷,一般含量為50~70%,充分燃燒后的主要產物是二氧化碳和水。
(4)汽車尾氣
項目車輛進出養殖場會產生少量汽車尾氣,汽車尾氣迅速擴散,影響較小。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飼料加工設備如混合機運行噪聲,豬舍內排氣扇運行噪聲、豬只叫聲和運輸車輛產生的交通噪聲。處理設施主要為設備與基礎間加裝防震裝置并置于室內;合理安排運輸時間和運輸車輛;科學設計日糧合理安排豬只飲食,避免饑餓;采取禁止鳴笛等措施以減少噪聲污染。
(四)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豬糞及沼渣,病死豬、母豬胚胎和閹割下來的小豬卵巢和睪丸、職工生活垃圾、廢脫硫劑、防疫醫療廢物等。
(1)病死豬、母豬胚胎和閹割下來的小豬卵巢和睪丸
項目自建無害化處理設施對病死豬、母豬胚胎和閹割下來的小豬卵巢和睪丸等進行無害處處理。
(2)豬糞及沼渣
項目豬只常年存欄量為3500頭,產生的糞便及沼液渣量約379 t/a。項目采用干清糞工藝,分離后的固態豬糞及沼液渣出售給農戶和種植基地作為肥料使用。
(3)生活垃圾
項目運營期職工人數為10人,生活垃圾產生量約1.82 t/a,經收集后定期送環衛部門指定地點集中收集處置。
(4)廢脫硫劑
沼氣凈化裝置一年更換2次脫硫劑(約0.1 t/次),由廠家更換。由于目前沼氣凈化裝置運行時間較短,暫未產生廢脫硫劑(屬于一般工業固廢),建設單位已承諾廢脫硫劑更換后由原廠家回收再利用或委托資質單位安全處置,不外排。
(5)防疫醫療廢物
生豬在生長過程接種免疫或發病期接受治療產生的少量醫療廢物,每頭豬防疫產生醫療量約為0.005 kg/a,全場產生量約為0.05 t/a,屬于危險廢物(廢物類別:HW01醫療廢物、代碼900-001-01),在廠區危廢暫存間暫存后,委托咸豐縣清坪鎮畜牧服務中心回收,再統一委托咸豐縣農業農村局指定的危廢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五)環境管理
該公司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環保檔案管理制度,各類環保檔案由專職人員進行管理,并協調與政府、環保等部門的聯系。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湖北華正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提供的監測數據表明:
(一)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無組織排放廢氣中氨、硫化氫的監測結果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二級新擴改建標準要求。
(二)廠界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四周噪聲監測結果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2類標準。
(三)地下水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東側100m地下水監測井(☆1)地下水中pH值、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的監測結果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III類標準要求。
五、驗收結論
本次驗收范圍不涉及院區輻射項目。根據本次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資料及現場檢查結果,本項目在建設和實施過程中,竣工驗收監測條件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根據驗收監測單位提供的監測結果,項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滿足相關標準要求,項目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條件。
六、后續要求
1、加強日常管理,糞污、污水綜合利用,嚴禁外排環境。
2、嚴格落實排污許可制度,專人負責環境保護工作。
3、完善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演練。
七、公示信息及聯系方式
建設項目名稱:咸豐縣海瑞農牧科技有限公司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建設項目;
驗收項目名稱:咸豐縣海瑞農牧科技有限公司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建設項目;
建設地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豐縣清坪鎮龍潭司村4組;
建設單位:咸豐縣海瑞農牧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詳見本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附件);
公示時間: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12日(20個工作日)。
聯系人:謝總
聯系電話:13581206188






